生产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时,应填报《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》并提供以下资料:
(一)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(副本);
(二)国税税务登记证(副本);
(三)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(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供);
(四)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(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供);
(五)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或年审审批表;
(六)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,如代理出口协议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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